• 网站首页
  • 师资力量
    教授 副教授 讲师助教
  • 单位概况
    单位简介 组织机构
  • 教学管理
    教学改革 课程建设 教学视频
  • 科学研究
    学科方向 科研成果
  • 时政热点
  • 党建工作
    制度文件 党史知识 理论学习 创新活动
  • 师生互动
    老师邮箱 课程辅导
time
友情链接
  • 社科网
  •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
  •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
  • 辽宁省教育厅
  • 辽工大图书馆
  • 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
  •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  • 辽宁大学
院务公告
您的位置: 网站首页 >> 院务公告 >> 正文
关于填报出勤统计表的通知
类型:[ 院务公告 ] 作者:[admin ] 发布时间:[ 2015/10/13 11:18:02 ]

为配合学校总务处合理有效地发放食堂补贴,进一步加强我院考勤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,严格执行学校《关于上报出勤统计表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认真履行职责,据实填报在岗教工月出勤天数,保障顺利上报出勤统计表。现就我院出勤情况的有关规定如下:

1、经学校批准的各类请假(产假、病假、事假等)人员,在外攻读学位,外出培训、学习等离岗、离校人员,旷工人员,不享受学校伙食补贴。

2、按照学校规定,我院实行外出请假制度。提前2天向院领导请假,请假期间不享受伙食补贴。(注:除国家法定假日和周末休息日及教师的寒暑假外,均视为教师的工作日。)

3、学校和我院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等,按要求能及时参加并参与全程,均能享受补贴;相反则按旷工、缺勤对待,不能享受补贴。

4、有课的教师,如发生停课、代课等情况而不能如期进行上课者,均视为缺勤,期间不能享受补贴。

5、我院行政工作人员,要求坐班。因事不能坐班需要向领导提前请假,期间不能享受补贴。

6、因事未能出勤的教工,按未出勤的具体情况与岗位晋级、职称评聘等相关工作挂钩。具体见我院之后出台的《关于岗位晋级和职称评聘工作的相关规定》文件精神。

7、我院教师在每月初前三个工作日内(如遇到节假日往后顺延)到院办公室现场填写“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职工出勤申报单”(附表一)。此表需教师本人签字,不接受网报。

8、要求各负其责,严格责任追究。对瞒报、虚报等现象,除追缴所得外,还将停发当事人和责任人三个月的伙食补贴,情节严重的要根据"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"给予相应处分。

9、此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10月8日

 

 

 

 

(附表一)见下页

 

 

 

(附表一)

 

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职工出勤申报单

填表时间(例):2015年10月8日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申报月份:2015年9月

部  门

 

姓   名

 

未出勤天数

 

未出勤起止日期

 月  日 至 月 日

未出勤情况说明

 

个 人 签 字

 

备注:本表于每月初前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填写,上报到所在二级单位,并由本单位留存。

 


中国·阜新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版权所有:

电话:0418-3350624